简诉旗下专业律师咨询平台 首页 在线咨询 精选问答 客服电话:400-158-1996 手机扫码查看账户记录 全部 刑事问答 债务纠纷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物业 人身损害 知识产权 公司法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要求是什么 精选 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算有效召开 精选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如何处理 精选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作出的决议是无效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共13条上一页12 手机扫一扫,即刻问律师 严选认证律师,实时在线,分钟级响应 1. 手机扫描左侧二维码 2. 简要描述您遇到的问题 3. 一对一在线咨询 已提供咨询服务 251801次 立即咨询 最快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律师服务之星 1 拓必拓01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累计帮助 233 人解决问题 2 拓必拓02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企业法务 累计帮助 233 人解决问题 快问律师-简诉旗下专业律师咨询平台 CopyRight © 2022 粤ICP备18074174号-7